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,自107年度(2018年)起開始適用,主要修正內容如下。
主要修正重點
-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%調高為20%
-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10%調降為5%
- 股利所得採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二擇一
-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稅率為28%,並可享受8.5%可抵減稅額
此修正對企業及個人稅務規劃影響重大,歡迎洽詢本所提供專業建議:(02) 8712-66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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