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法修正通過—公司法22條之1定期申報受益人資料

公司法修正三讀通過,新增第22條之1規定,公司須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受益人資料。

重要規定

  • 公司應每年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實質受益人資料
  • 實質受益人係指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出資額超過25%之自然人
  • 未依規定申報者,將處以罰鍰

申報時程

主管機關將另行公告申報時程及方式。本所可協助辦理相關申報作業,歡迎洽詢:(02) 8712-6608